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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章【阿傻不傻,傻的是天下】

三天後,是蔡鑫跟黃成功約定好見面的日子,兩人要去銀行把錢給結清。原本這天,應該是蔡鑫最開心的一天,可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,因為各大報紙上的頭條新聞,斗大的標題都寫著:

驚爆內幕,沃爾夫數學獎提名教授,疑似靠學生解答數學難題?

知名學府的胡姓數學系主任,不斷破解歷史數學難題,轟動國內外數學界。日前卻被踢爆,其實解決難題的另有其人。根據消息指出,某個天才學生,屈於胡姓系主任的威脅下,被迫解答高懸百年的歷史數學題,該名學生計算出答案後,胡姓系主任再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公佈解答,提升在數學界的地位。

更讓人震驚的,疑似還利用這名學生的數學天賦,炒作股票,牟取……

看到這裡,蔡鑫憤怒的把報紙揉成一團,用力的丟在地上,然後他大吼一聲,把桌上所有看得見的東西,全都掃下桌去。阿傻站在一旁,臉上雖然還是掛著憨笑,可是看得出來,蔡鑫的反應讓他感到緊張。

蔡鑫用力搥打著桌子,嘶啞的吼著:「怎麼可能,怎麼會?不會有人知道的,絕不會!」這一年來,蔡鑫在數學界裡叱咤風雲,呼風喚雨,已經到喊水會結凍的地步。現在被爆出這樣的醜聞,對他的殺傷力極大,已經嚴重動搖了他在數學界的地位。

「鈴——」電話響個不停,蔡鑫用力一扯,就把電話線給扯斷。他的思緒極亂,不管這通電話是誰打的,他一點說話的心情也沒有。蔡鑫坐在地上,點了一支菸,低頭沉思著。

阿傻小聲的說:「蔡、蔡老闆,今天還算不算數學?」蔡鑫看著阿傻的臉,心中厭惡至極,他大吼:「不玩!你再開口說話,我一腳把你踢出去。」阿傻連忙低下頭,不敢直視他。

蔡鑫嘴裡咒罵:「真是小白痴,不會看人臉色!」然後他猛吸著菸,一根接著一根。他心中思索著:「沒道理呀,阿傻這件事情,只有天知地知、我知,絕對不可能洩漏出去,不可能……不!還有老黃也知道。」蔡鑫想到此處,他一拍大腿,拾起了地上的報紙,拉了阿傻就往外衝。

一路上蔡鑫車子開得飛快,他已經忘記自己闖了幾個紅燈了。十幾分鐘過去,他已經疾駛過好幾條大街,最後幾乎用甩尾的方式轉過一個十字路口,來到成功餃子館的外面。蔡鑫將車子停在餐館面前,他下了車,怒氣沖沖的往餃子館裡面走,推開大門的同時,他怒吼著:「該死的黃成功給我出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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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名利雙收】
禮拜五的晚上,台北的交通就像是便秘了一樣,塞得又臭又長,蔡鑫開的車子,正
塞在東區下班的車潮中。他搶了一個黃燈,將車子轉到了復興南路,進入了一條小
巷子裡,然後將車子停在收費停車場中。
蔡鑫口中的老地方,是一間不太起眼的熱炒店,這間店低調的隱身在熱鬧的東區裡
,已經有十年以上了。
蔡鑫跟黃成功時常會來這邊光顧,他們喜歡來這裡的原因,
除了東西便宜份量又多之外,就是這間店有可以抽菸的露天座位。週末的時候,兩
個老煙槍喝著啤酒,吞雲吐霧,對他們來說是一大樂事。
蔡鑫遠遠就瞧見黃成功的身影,他已經坐在那裡自斟自飲,似乎已經到了好一會。
鑫走了過去,一面說:「老黃,你怎麼越來越胖啦?」黃成功一看到蔡鑫,扯開嗓子
就說:「胡大教授,你臭嘴的壞毛病,這麼多年也沒改掉,來來來,用啤酒漱
漱口。」說著,舉起酒杯對著蔡鑫大笑。
蔡鑫白了他一眼,在黃成功的對面坐下。點了鐵板牛柳、五更常旺、麻辣鴨血,幾道
自己喜歡的小炒後,一連喝了三杯酒。過了一會兒,熱騰騰的菜餚端上桌,黃成功老
實不客氣的狼吞虎嚥起來。蔡鑫動了幾次筷子,簡單吃了一些,就只是默默喝酒。
黃成功把一條肥牛肉送進嘴裡,一面說著:「蔡仔,你做什麼悶悶不樂的?」蔡鑫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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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一塊錢】

今天我要說一個故事,故事裡只有三個人,一個教授、餐廳老闆、還有一個傻瓜…… 

三月,天清氣爽,氣溫微涼。

 蜿蜒的小徑旁,大片綠色麥田隨風搖晃,清柔的像是女孩子的秀髮。藍天綠地,如畫般的景致,難得的是人煙稀少,只有經常騎鐵馬旅行的識途老馬,才懂得來這裡捕捉愜意。

 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,前不著村,後不著店,雖然距離台北不遠,卻沒有觀光遊客的喧囂,偶爾有幾台轎車經過,卻也不會在這邊駐足。

 交通不便,這裡幾乎沒有住戶,要通往市區的唯一方法,除了自己開車,就只剩

公車可以搭。簡陋的公車站,一張長椅,一個舊式的投幣電話亭。站牌上標明著兩個小時一班車,不過也還好,一整天下來,通常也沒人等車。

 只是,今天的狀況有些不同,長椅上,有個瘦削的少年坐了十多個小時,目送了五輛公車經過,卻沒搭上任何一台。公車的班次沒有變動過,當然也沒有過站不停,不過他總是對司機搖頭傻笑,然後繼續把玩手上的一元硬幣。

 他不坐上公車的原因,其實簡單,因為他全身上下的家當,只有手上的那枚硬幣,一元搭不起公車,到市區最少要三十元。

 少年叫做阿傻,姓啥名啥連自己都搞不清楚,今年約莫十五六歲,自他有記憶以來,身邊的人老是說他傻,久而久之,大家就管他叫阿傻。他是個棄兒,五歲還不會開口說話,他父親某天夜裡,把他扔到收容所門口,然後就收拾包袱走人,連封信也沒留下,從此再沒出現過。

 他平時就靠著幫鄰居做些粗活,掙一點錢,收容所裡僧多粥少,阿傻的日子到也還過得去。他的父親走了,阿傻也不覺得難過,雖然生活得靠自己,至少不用天天挨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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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血之煉獄】 第四節-真實煉獄

天啊!眼前著這些女子,竟然將紅酒杯從下體往腹部劃上去,那力道之大,甚至有些人的杯子因此碎掉了。我驚嚇的呆住了,溫熱的血漿,噴濺在我的臉上、身上,甚至有一些還噴進了我的嘴裡,我直愣愣著無法動彈。

那些女孩子從下體到腹部,一片血肉糢糊,不斷的湧出鮮血。但是,那一道深得足以讓臟器都掉出來的口子,似乎還不能滿足鍾離魅的期待……這惡夢,還沒有結束。

鍾離魅的聲音又再次響起:「我愛妳們!妳們都是神選中的子民。來,還差一點點,讓大家都得到救贖。」

原本,一些女孩子因為失血過多而倒在地上,當她們聽到鍾離魅的話,就像是活屍一樣搖搖晃晃地爬起來,嘴裡還是唱著詩歌,又再次拿起破碎的杯子……

「不!」我像是要把聲帶給吼碎一樣的喊著。

我的聲音並不能阻止她們的動作,她們笑著、唱著,然後將那條原本到肚臍的傷口,更為延長,一直劃到了胸口,有的女孩甚至劃到了喉嚨,才心滿意足的倒下。

我看著倒在血泊中女孩子,有的已經在抽搐著,有的甚至兩眼翻白了,即便她們都已奄奄一息,但是嘴裡仍然唱著詩歌。血液就像噴泉一般從女孩子的身體湧出,那恐怖的畫面不是筆墨能形容的。

鍾離魅的聲音輕柔且充滿媚惑,他說:「鮮血是上帝釀的紅酒,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紅酒。各位!最香甜甘醇的紅酒就在眼前,一同分享吧!」撒旦的呢喃聲,正誘惑著眾人去偷嚐禁果。

會場內的人,全都似笑非笑地看著躺在地上的女孩子。忽然間,一個十八、九歲的年輕女孩,奔了過去。她趴在地上,嘴一張,竟然就湊過去舔著地上的鮮血,緊接著,所有人都往地上的那些女孩子撲了過去,從那些女孩子的腹部、脖子、甚至是下體,瘋狂的吸吮著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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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血之煉獄】 第三節-血宴

音樂一開始,如泣如訴,淒美的旋律讓人感覺像是飄流在寂夜中的海上,漸漸地,所有聲音逐漸趨於寧靜,剎那間!鋼琴聲就像狂風暴雨,海上彷彿捲起滔天巨浪,這豪邁的衝擊力,撼動了在場的所有人!
台下的人聽得如癡如醉,再加上醇酒的催化下,有許多人已經激動得揮舞雙手,甚至有人感動得留下眼淚來。我偷眼看了一下麥教授,他閉上眼睛,身子不住顫抖著。

一曲奏畢,會場內所有人都起身拍手,那掌聲就像驟雨般,久久不停。這時,鍾離魅音調激昂,他大聲地說:「各位開心嗎?忘卻所有煩惱,沉醉在音樂美酒之中吧,相信我,你們將會永遠的快樂,好不好?」

「好!」會場內所有人異口同聲的說著。

「接下來這首是蕭邦的波蘭舞曲,大家盡情搖擺吧!」鍾離魅大聲喊著。

會場幾乎沸騰起來,當音樂開始的時候,原本站在一旁那些穿旗袍的女子,就開始跳著舞旋轉著,我身邊的人也全都從座位站起身來,奔到了會場中央的空曠場地上,把會場中央當成了舞池,男男女女都扭動著身軀,隨著音樂搖擺著。

不知怎麼的,我竟然一度也想衝出去隨著音樂狂舞,我深深吸了一口氣,勉強鎮定下來。我看了一下,還坐著的除了我之外,就只剩麥教授了。

鍾離魅大聲喊著:「跳舞吧!跳吧!」隨著音樂的推波助瀾下,他的聲音越來越有渲染力,原本在扭動的人們,肢體晃動得越來越大力。

鍾離魅繼續喊著:「你們快樂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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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血之煉獄】 第二節-交響樂

這實在令人意外,誰也沒想到這場品酒會,竟然會如此的大手筆,邀請了一整團的交響樂團。弦樂器、木管樂器、銅管樂器、打擊樂器一應俱全。會場中的五十多人,不約而同都騷動起來。

只見鍾離魅起身,緩緩地往舞臺上走去,一直走到交響樂團的正前方,他才停住了腳步。原本頗為吵雜的會場,忽然間鴉雀無聲,全場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。他環顧了一下四周,然後對著台下一揖。

這時,會場兩旁出現好幾名身穿旗袍的高挑女子,拿著托盤魚貫而入。托盤上面擺著紅酒杯子、乾酪還有麵包,我注意到她們的旗袍上,都繡著極為精緻的花紋。

鍾離魅對著麥克風說:「人們總以為,看得到的才是真實,看不到的就是不存在的。但很多時候,看不到並不代表不存在,就像待會各位將品嘗的1787年拉菲堡紅酒一樣,世界上並不止福布斯收藏館那一支,只是各位不知道罷了。」

當他話一說完,舞台後方走出了一名身穿燕尾服的男子,戴著白色手套推著一個玻璃箱子。那箱子裡的白色絨布上,靜靜躺著一瓶紅酒。

那是一瓶極為特殊的紅酒,因為一般紅酒通常都會貼著酒標,但是那一瓶卻沒有酒標。瓶口有著封臘,瓶身的感覺像深色木紋的陶瓷工藝品,上頭有刻著幾個字母縮寫「Th.J.」。這個玻璃箱子一推出來,全場的人又開始騷動起來。

鍾離魅輕柔的打開了箱子,小心翼翼的拿出那瓶酒,說:「這就是諸位期待的1787年的拉菲堡,『Th.J.』是湯瑪斯.傑佛遜的縮寫。你們相信嗎,在經歷兩百年的時光,瓶裡盛著的酒,卻還是滿的。」

鍾離魅的姿勢就像抱著未足月嬰兒,輕柔的捧著。台下忽然有人叫道:「我們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,那只是個噱頭。」

鍾離魅冷笑了一聲,說:「會的,你們會知道的,因為我總共有五瓶,都會讓你們試飲。」此話一出,台下頓時沸沸揚揚起來,會場裡眾人都交頭接耳,每個人都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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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一章【血之煉獄】 第一節-紅酒招待會

 我的工作是業餘的小說作家,而我所有的古怪經歷的來源,都是讀者或網友所提供的線索。但是,從來也未曾有過,像這次如此恐怖的經歷。現在回想起來,那曾經發生的一切,比較像是一篇虛構的小說,而不是現實生活中會發生的。但是,它卻千真萬確地發生在我身上。

在記述這件經歷之前,有幾點必須說明一下。
第一、這是一個駭人的故事,但絕不是故意聳人聽聞,因為全世界各地都發生過類似的事件,仔細留心身邊的人事物,說不定也正在發生。
第二、這不是最近的事件,從它發生至今,已經過了好幾年。正因為時間經過了這麼久,所以我才有勇氣將它記述出來,而不會讓某些人因為這本小說,勾起痛苦的回憶。畢竟,我口中的「某些人」,現在都已在另一個世界了。

 

故事要從一場豪華的品酒會說起,地點是在市區內著名的飯店內,喔,對了!我這次會參加品酒會,是因為有匿名的網友透露這場品酒會的酒單裡,竟然有1787年的拉菲堡波爾多紅酒!

1787年的拉菲堡波爾多紅酒,是有史以來最貴的紅酒,全世界僅存一支,1985年倫敦佳士得拍賣行售出時,是由富比士家族以15萬6千美元(相當於台幣5百萬)的高價獲得。據傳這瓶酒曾為起草美國獨立宣言的傑佛遜總統所擁有,現陳列於福布斯收藏館。

所以,這場品酒會竟然會有這瓶酒,很顯然的是個謊話,而我來參加目的,就是要揭穿這可笑的騙局……

「麥教授,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嗎?」會場裡,一個身穿黑色風衣的男子,正低聲對坐在他身旁的禿頭男子說著。

那風衣男子穿著相當怪異,與其說他穿著風衣,倒不如說他披著一件斗篷更為貼切。那身裝扮在會場裡十分突兀,讓我不由得注意他。而他身旁這個削瘦、西裝筆挺的禿頭男子,應該就是他口中的麥教授了。

麥教授推著眼鏡說:「我不信!你能叫的出我的姓氏,代表你也知道我的職業,我凡事都講究科學根據。自人類有歷史以來,哪一個人抓過鬼,並且公開來讓大家來審核研究?」麥教授瞇著眼看著那穿風衣的男子,眼神明顯地有挑戰的意味。

他們的對話,引起了我的好奇,畢竟一個寫小說的人,是不會放過任何好題材的。於是我假裝若無其事,悄悄移動到他們身後的位置,我想聽得更清處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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